毛泽东:《反对统一》 (1920年10月10日上海《时事新报》副刊《学灯》)
中国的事,不是统一能够办得好的,到现在算是大明白了。中国也不是全无热心国事的人,也不是全然没有知识和能力。然而办不好者,中国之大,太 没有 基础,太没有下层的组织。在沙渚上建筑层楼,不待建成,便要倾倒了。中国二十四朝,算是二十四个建在沙渚上的楼,个个要倾倒,就是因为个个没基础。四千年 的中国只是一个空架子,多少政治家的经营,多少学者的论究,都只在一个空架子上面描写。每朝有几十年或百多年的太平。全靠住一个条件得来,就是杀人多流血 多。人口少了,不相杀了,就太平了,全不靠有真实的基础。因此我们这四千年文明古国,简直等于没有国。国只是一个空的架子,其内面全没有什么东西。说有人 民罢,人民只是散的,‘ 一般散沙’,实在形容得真冤枉!
中国人生息了四千多年,不知干甚么去了?
一点没有组织,一个有组织的社会看不见,一块有组织的地方看不见。中国这块土地内,有中国人和没中国人有甚么多大的区别?
在人类中要中国人,和不要中国人,又有甚么大不了的关系?推究原因,吃亏就在这‘中国’二字,就在这中国的统一。现在唯一救济的方法,就在解 散中 国,反对统一。
中国人没有科学脑筋,不知分析与概括的关系,有小的细胞才有大的有机体,有分子的个体才有团体。中国人多有一种拿大帽子盖的虚荣心,遇事只张 眼望 着前头,望着笼统的地方。
大帽子戴上头了,他的心便好过了。
现在的和议,就是这样。一些人捧着一个‘和议’北跑到南,南跑到北,没希望的时候,便皱着眉,有一点希望,便笑起来了。我是极端反对和议的,我 认 为和议是一个顶大的危险。
我的理由,不是段琪瑞的统一论,也不是章太炎孙洪伊的法律论,我只为要建设一个将来的真中国,其手段便要打破现在的假中国。起码一点,就是南 北不 应复合,进一层则为各省自决自治。
各省自决自治,为该建真中国唯一的法子,好多人业已明白了。这是这次南北战役的一个意外的收果。
现在虽然只有湖南,广东,江苏,湖北几个省发动,事势必然成为一道洪流。全国各省,都将要纳到这个流里,是一个极可喜的现象。
现在所要讨论的有两个问题:一个是各省自治内部的事,即如何促使各省自治成立;一是各省自治外部的事,即如何将妨碍各各省自治的障碍物,减杀其效力 或阻止其进行。
关于前一个问题,我有二个意见:
(一)像湖南广东两省用兵力驱去旧势力的,算是一种革命,应由各该革命政府,召集两省的‘人民宪法会议’,制定湖南宪法及广东宪法,再依照宪 法, 建设一个新湖南及新广东。这两省的人民最要努力。其宪法要采一种澈底革新的精神,务以尽量发挥两省的特性为标准。
(二)像湖北江苏两省不能有革命的行动,只好从鄂人治鄂苏人治苏(省长)一点入手,等到事权归了本省人,便进而为地方自治的组织。
以上二种方法,各依各的情势去改造。于前一种可树各省自治的模范,实有‘国’的性质,可实行一种‘全自治’,所以最有希望。于后一种,虽然暂 时只 能实现‘半自治’,然根据这种自治,便可进而做废督运动。只要督军废了,则全自治便即刻到了手了。方法虽然和平一点,不十分痛快,然为适应环境,采这种方 法,也是好的。
关于如何去除各省自治的障碍物,我以为这障碍不在督军,而在许多人要求的‘统一’。我以为至少要南北对立,这是促成各省自治的一大关系点。倘 若统 一成了,新组国会,制定宪法,各省自治必多少受宪法束缚。(无论中央政府永办不好)像湖南广东,便断不能发挥其特性。又人才奔赴中央政府,地方必有才难之 叹。更有一个大不好处,假如中央政府成了,全国视线又都集注中央,中国人看上不看下务虚不务实的老癖必要大大发作,而各省自治,又变成不足轻重的了。 我觉得中国现在的政象,竟如清末一样,国人对之,不要望他改良,要望他越糟越坏。
我看此际尚未坏到极处,我们不能用自力增加其坏度,却尽可不必替他减少坏度。我们最好采不理主义,和议再不要说了,国民大会解决国事之说,再 不要 提倡了。要提倡国民大会,也要如孙东荪先生的主张,用国民大会去解决省事。
胡适之先生有二十年不谈政治的主张,我现在主张二十年不谈中央政治,各省人用全力注意到自己的省,采省门罗主义,各省关上各省的大门,大门以 外, 一概不理。
国庆是庆中华民国,我实在老不高兴他。特为趁这国庆,表示我一点反对统一的意见,而希望有一种‘省庆’发生。”
(1912年9月28日北京临时政府临时参议院议决,定10月10日为中华民国国庆日。)
毛泽东早期文稿,476页